公告日期:2026-03-2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杨辉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2025年度具体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蔺智挺先生、罗昆先生和我。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辉,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合肥经济技术学院教师;1999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2021年3月至今,任汇成股份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材料,从公司和股东利益出发核查相关情况,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审慎表决。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杨辉 7 7 3 0 0 否
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 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少量议案全体 董事回避表决),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不存在对公司有关事 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 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三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 出席。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情况
2025年度,按照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召集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 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专业支持。
2025年度,公司未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规范运作情况,查阅了 公司内审负责人提供的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在审计委 员会上就各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进行询问、审核。我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公司年审期间以及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我按照履职要求参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的各项沟通活动,详细审阅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和提交的审计计划书、沟通函和工作方案。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2025年度,我参与了公司为广大投资者举办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还通过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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