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汇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
赎回价格:100.2893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 4月 28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 4 月 22 日
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收市后,距离 4 月 22 日(“汇成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 4 个交易日,4 月 22 日为“汇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 年 4 月 27日
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收市后,距离 4 月 27 日(“汇成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 7 个交易日,4 月 27 日为“汇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汇成转债”将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7.6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2893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汇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
票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61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9.89 元/股,已触发《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汇成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汇成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汇成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达成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61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9.89 元/股,已触发“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收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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