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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18:19:45 股吧网页版
汇成股份:关于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科技”)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 20.9403%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工业园区芯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 3.9591%的股权。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副总经理黄振芳先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鑫丰科技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 75,775.00 万元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
资金额合计为 13,300 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 6,899.350401 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 6,400.649599 万元。本次增资由合肥产业投促经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经开”)、安徽合产投开盛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开盛”)、青岛高投探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高投”)及常州鑫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鑫桂”)认购。

公司、苏州芯璞及鑫丰科技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 17.8137%,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 3.367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鑫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
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概况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法人鑫丰科技因持续扩产需要,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 75,775.00 万元进行增资,引入投资者产投经开、产投开盛、青岛高投、常州鑫桂。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3,300.00 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6,899.350401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6,400.649599 万元。其中,产投经开拟出资5,000.00 万元认购,其中 2,593.740752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产投开盛拟出资 3,000.00 万元认购,其中 1,556.244451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青岛高投拟出资 3,000.00 万元认购,其中1,556.244451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常州鑫桂拟出资2,300.00 万元认购,其中 1,193.120747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苏州芯璞出于鑫丰科技整体融资规划考虑,拟放弃对鑫丰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鑫丰科技注册资本将由 39,308.141102 万元增加至 46,207.491503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将由20.9403%下降至 17.8137%,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将由 3.9591%下降至 3.3679%,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放弃鑫丰科技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洪伟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截至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召开之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苏州芯璞曾共同对鑫丰科技增资人民币 6,000.00 万元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先后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补充审议确认。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金额虽然超过 3,000.00 万元,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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