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绩效和职务贡献,并考虑公司规模、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等因素,制定了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查,公司于 2026年 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郑瑞俊先生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期间和范围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股东会通过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方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董事会通过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自动失效。
二、薪酬标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税前津贴标准由原来的人民币 7.20 万元/年/人调整为人民币 12.00 万元/年/人,按季度支付。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定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对应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定。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2026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委员对《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同意将本次董事薪酬
方案交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郑瑞俊先生因兼任公司总经理而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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