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同香港”)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香港担任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香港前身是成立于2010年的京都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2月 7日经香港会计师公会批准转为执业法团,更名为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末,致同香港从业人员近 320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 2019年 10月1日起,致同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致同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致同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2026 年 3 月 3 日,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致同香港未能适时归档审
计文件即违反有关审计准则 60 天内完成档案归档的规定一事,对其作出处分,致同香港已制定并落地实施相关内部监控机制。除此之外,致同香港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以及法律诉讼,,亦没有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以及法律诉讼。
鉴于上述违规仅涉及审计文件归档时限问题,且致同香港已完成整改工作,上述违规事项不会对致同香港就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执行审计工作的质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审计费用
致同香港根据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方面与致同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致同香港具备为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需求,同意聘任致同香港担任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 7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致同香港担任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致同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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