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积极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其中主任委员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章之旺先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4、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互相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项目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保持与公司内审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作用,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于 2025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经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表能够反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