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何燎原)
本人何燎原,作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立足财务专业背景,勤勉尽责、独立履职,重点聚焦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财务相关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何燎原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先后任职于香港冰源资本、信达证券等金融机构,现任北京光跃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合伙人。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与任职资格,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
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
次数 自参加会 的次数
议
何燎原 8 8 0 0 否 7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财务资料,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主要审议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等事项,无无故缺席。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重点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召开、决策、披露均符合法定程序。
(三)表决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所有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公司。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腾讯会议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情况,充分发挥财务专业优势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独立董事独立履职提供了良好条件。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本人重点核查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及关联董事回避执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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