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外山
股票代码:68841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重庆圆外圆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外圆”)
执行事务合伙人:曹磊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重庆德祥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德祥”)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代安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重庆德瑞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德瑞”)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绍林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高光勇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圆外圆、重庆德祥、重庆德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高光勇先生分别变更为曹磊先生、赵代安先生、李绍林先生,致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光勇先生与上述主体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其原合并计算的公司股份控制比例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光勇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因此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化。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山外山 指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圆外圆 指 重庆圆外圆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重庆德 重庆德祥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祥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重庆德 重庆德瑞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瑞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高光勇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先生 指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圆外圆、重庆德
祥、重庆德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由高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