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2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健康”)持有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外山”、“发行人”)股份 35,521,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1.06%;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远健鲲”)持有公司股份3,886,61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21%;大健康和力远健鲲在公司上市前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408,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2.2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取得,且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大健康和力远健鲲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852,625 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 4.0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
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注销回购股份或配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动的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大健康属于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截
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股东力远健鲲属于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收到股东大健康、力远健鲲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
股东名称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5,521,600股
持股比例 11.0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35,521,600 股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包括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
股东名称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直接持股 5%以下股东,但与大健康系一致行动人
关系,按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披露。
持股数量 3,886,616股
持股比例 1.2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3,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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