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7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2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50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1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5
第十一章 附 则...... 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是由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709352644U。
第三条 公司于2022 年6 月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2022 年11
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19 万股,于2022 年12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WS Hemodialysis Car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邮政编码:40114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960.062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依照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下同)。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企业使命——打造全球一流血透品牌,造福全世界肾脏病患者。
企业精神——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质量方针——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价值理念——让生命价值最大体现。
企业训言——忠诚、感恩、责任、使命。
第十五条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 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
维护服务;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 发;金属制品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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