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52:44 股吧网页版
海博思创: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任晓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任晓常,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湖南大学汽车专业。1982 年 2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重庆汽车研究所工程师、
副所长、代所长/所长;2007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均亲自出席公司的各项会议并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积极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董事 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数 加次数 议

任晓常 7 7 6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与 ESG 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 员,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 注:亲自出席次数/年度内召开次数(次)

董事

姓名 战略与发展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 ESG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任晓常 — 4/4 2/2 1/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 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股权激励、独立董事补选、内部控制、审计监督等事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