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任晓常,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湖南大学汽车专业。1982 年 2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重庆汽车研究所工程师、
副所长、代所长/所长;2007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均亲自出席公司的各项会议并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积极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董事 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数 加次数 议
任晓常 7 7 6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与 ESG 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 员,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 注:亲自出席次数/年度内召开次数(次)
董事
姓名 战略与发展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 ESG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任晓常 — 4/4 2/2 1/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 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股权激励、独立董事补选、内部控制、审计监督等事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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