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范性要求。本人始终秉持独立性与专业性原则,积极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责,充分行使法律及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参与公司治理过程中,本人特别注重平衡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权益保护,持续关注并致力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科学、运作透明,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本人经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的履职情况作如下述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学 学士和硕士学位以及新加坡国立大学电子工程学博士学位。2009 年至 2019 年, 担任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 年至今,担任启高投 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主管合伙人及董事长;目前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母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25 年 9 月 23 日至今,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审慎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
审阅各项议案,结合自身公司治理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就公司战略发展、资本运作、风险控制等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董事 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数 加次数 议
张勇 3 3 3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与 ESG 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 委员,在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履职。在专门委员会工作中, 本人充分发挥在投资管理、公司治理及科技产业方面的专业经验,积极参与相 关议题的讨论与审议,就董事提名与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财务 审计监督等重要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 责。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 注:亲自出席次数/年度内召开次数(次)
董事
姓名 战略与发展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 ESG 委员会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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