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范性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针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本人秉持独立性与专业性原则,审慎核查议案内容并提出客观意见,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的同时,注重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强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新
任独立董事后正式卸任,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以独立董事身份担任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夏清,195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专业。曾任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能 源互联网产业及技术创新联盟电力碳中和专业委员主任。中国电力交易联盟首 席专家、中国南方电网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研究领域:电力碳中和、新型电
力系统、电力市场、能源互联网、综合能源系统等。2022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公司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行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董事 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数 加次数 议
夏清 4 4 3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与 ESG 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于任期内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 任主任委员,在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担任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 注:亲自出席次数/年度内召开次数(次)
董事
姓名 战略与发展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 ESG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夏清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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