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53:23 股吧网页版
海博思创: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海博思创 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海博思创 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海博思创 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SGS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海博思创 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出具
了鉴证或审验报告。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股票代码 688411

公司简称 海博思创

公司名称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范围 与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一致

时间范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编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可

编制依据 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3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并参考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等相关标准。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ESG 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构建“董事会—ESG 委员会—ESG 工作小组”三级联动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形成决策、监督、执行三位一体的权责闭环,为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董事会作为可持续发展管理的最高责任机构,对公司 ESG 战略规划、治理架构、重大事项及信息披露拥有最终审议批准权,定期评估 ESG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确保可持续发展与公司整体战略同频共振。ESG 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着可持续发展管理的核心枢纽职能。委员会通过研究 ESG 战略规划、审议管理制度、评估执行成效、识别风险机遇等关键工作,搭建起董事会与执行层之间的高效沟通桥梁,为董事会提供专业、精准的决策支持,同时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在全公司范围内的分解与落实。ESG 工作小组作为具体执行机构,整合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子公司的核心力量,形成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工作网络。工作小组负责将 ESG 委员会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具体的政策、计划与
行动,确保可持续发展理念真正渗透到生产运营、供应链管理、产品研发等各个环节,实现“战略有部署、执行有抓手、落地有保障”。公司通过建立标准化的议事规则、全流程的执行管控及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议事决策:议题提出—充分审议—民主表决—结果报备。让每一项可持续发展决策都经得起实践与时间的检验。执行管控:ESG 工作小组建立“目标分解—过程跟踪—成效评估—优化提升”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围绕董事会及 ESG 委员会确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工作小组将其细化为具体的年度行动计划与部门管理提升指标,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及交付标准。通过定期收集各部门工作进展、开展阶段性成效评估、及时识别并解决执行过程中难点,确保可持续发展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工作小组密切关注 ESG 领域的政策动态与行业趋势,定期开展政策研究与最佳实践对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的持续优化提供数据支撑与专业建议,让日常工作能够坚守基准,又能够主动创新。沟通协作:公司构建内外部联动、多维度覆盖的沟通网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