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 人
(7)业务收入: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8)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①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②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③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④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⑤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执业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就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团队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据此,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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