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21:01:01 股吧网页版
恒烁股份: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4,884,959.73 元,股本为 83,005,689.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亏损原因

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阶段性承压,主要受半导体行业周期波动影响。2023年至 2024 年,行业整体景气度处于下行周期,终端市场需求偏弱,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在此背景下坚持以扩大出货规模和巩固市场份额为核心策略,产品出货量实现同比增长,但受销售单价下滑影响,营业收入及综合毛利率水平阶段性承压。同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加之持续加大销售及研发投入、推进产品迭代升级,期间费用率处于较高水平,对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025 年,随着行业供需关系逐步改善及下游市场景气度回升,公司经营情况出现明显修复迹象。一方面,公司产品出货量持续增长,营业收入及综合毛利率同比实现提升;另一方面,行业价格环境趋于稳定并开始回升,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减少,盈利能力较前期明显改善,亏损幅度同比收窄。

以上综合因素导致公司 2023 年、2024、2025 年处于亏损状态。

三、应对措施

未来公司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盈利状况:

(一)产品及市场层面

在 NOR Flash 业务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产品向大容量、高性能及高可靠性
升级,重点布局汽车电子、5G 通信、工业控制及 AI 等高附加值应用领域,提升产品毛利水平;同时巩固消费电子市场,扩大在智能终端中的应用规模,加快车规级产品认证与导入,推动业务结构优化。

在 MCU 业务方面,公司将以低功耗通用产品巩固既有市场优势,扩大在物联网及功耗敏感场景的应用规模;同时加快电机控制专用 MCU 的市场导入与规模化销售,完善产品线布局,逐步向高性能产品延伸,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在大容量存储产品业务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利基型 NAND Flash、eMMC及 DRAM 产品的迭代升级与容量覆盖扩展,优化产品组合及成本结构,重点拓展智能终端、网通设备及工业控制等应用市场,提升市场份额与产品附加值。
在 AI 业务方面,公司将围绕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及生成式 AI 等方向推进产
品落地与生态建设,强化低功耗 AI 解决方案能力,培育新的业务增长曲线,逐步提升 AI 相关业务的收入贡献。

在当前行业环境已呈现回暖趋势下,公司将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强化市场拓展与客户结构改善,规模效应有望逐步显现,毛利率及整体盈利能力具备进一步改善基础,目前公司经营指标持续改善,整体发展态势向好,未来盈利能力具备逐步修复的基础。

(二)运营管理层面

公司将持续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强化与核心供应商的战略协同,推进供应链多元化布局,提升供应稳定性并降低采购成本;建立动态成本管控与库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高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协同与响应能力,提升订单交付效率。

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优化客户信用与回款机制,
缩短收款周期,降低坏账风险;协同运营等相关部门加快库存清理与结构优化,提高存货周转效率;同时,严格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强化预算执行与决算分析,推动成本管控,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助力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