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即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
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
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7 年 6 月 29 日。除延长上
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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