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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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2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4535 号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震有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震有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震有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震有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震有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震有科技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2 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4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25 元,共计募集资金 78,666.25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5,506.64 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194.94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311.70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73,159.6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
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0.7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00.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78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震有软件)、西安震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震有)和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数通)开设了 10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2024年12月 备注
金额 31 日余额
本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7100100100291504 9,874.44 - 已注销
司深圳深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 442501000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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