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349,126.5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1,639,969.17 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1,271,739.57 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
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 年-
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鉴于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公司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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