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谦,作为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已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并将由独立董事邢月改女士代为在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谦,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本科学
历。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在平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历任技
术员、工程师,2001 年 4 月至 2006 年 12 月担任北京市中翔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担任北京市北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北京市五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市华洋律师
事务所律师,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本人履职过程中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内均出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具体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王谦 6 6 0 0 否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独立董事回
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
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审议议案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等共 15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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