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韵达股份、爱迪特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许瑞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蔡金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人员的独立性、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公正、公允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