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注重与董事会其他董事以及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有效沟通,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1983 年 8 月至 2003 年 8 月历任铁道部沈阳铁路局见习生、助理工程
师、工程师、工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2003 年 8 月至 2007 年 2 月历任铁道部
安全监察司司长助理、运输指挥中心(运输局)基础部副主任;2007 年 2 月至
2014 年 4 月历任铁道部兰州铁路局副局长、局长、正高级工程师;2014 年 4 月
至 2019 年 9 月历任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正高级工程师;2022 年 10 月至今任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中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
和《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全部亲自出席。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仔细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基于专业知识发表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协同其他委员,重点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和经理层业绩考核等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 年经理层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 2025-2027 年经理层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等议案,同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积极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促进管理层勤勉尽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协同其他委员,对公司选举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对候选人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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