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8:14:00 股吧网页版
铁建重工: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专业服务网络 Grant ThorntonInternational Ltd(致同国际)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
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致同会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计师事务所执 提供审计服务
业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签字 郭丽娟 2006 年 2007 年 2006 年 2024 年

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邹文怀 2020 年 2017 年 2020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鲁朝芳 2006 年 2006 年 2005 年 2025 年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姓名:郭丽娟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并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姓名:邹文怀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情况

姓名:鲁朝芳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