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1 15:39:42 股吧网页版
康为世纪: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为世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 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9.0278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98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075.78 万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8,645.4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430.36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2]00074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 50,000.00 48,669.19

2 康为世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707.64 11,707.64

3 分子检测产品研发项目 14,190.76 14,190.76

4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合计 99,898.40 98,567.59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已经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到期后顺利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15,508.19万元比例的 29.02%。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与主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