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4
人,注册会计师 815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4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34.1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9,880.7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0,472.37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12 家,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12,475.47 万
元。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
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
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贤智,200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佳,2022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家次。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