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将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维护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与股东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