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3 人,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黄宏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布局的需要,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宏辉、崔灿、叶云开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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