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符黎
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 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基于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经审议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审议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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