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9 19:30:21 股吧网页版
有研硅:有研硅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6-025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依据市场机制定价、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果虎先生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标准,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山东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与北京晶研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为正常的
持续性合作。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对新增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相关交易主体的简称如下:

山东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简称为山东有研半导体,北京晶研半导体
设备有限公司的简称为晶研半导体。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本次预计 上年实际发

易 关联方 金额 生金额 本次增加原因

类别 (2026 (2025年)

年)

向关联 晶研半导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有研半导体将
方采购 体 1,000.00 - 从关联方晶研半导体购买相关设

设备 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合计 1,000.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晶研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3月2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万关良,主要股东为北京东能良晶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晶硅(北京)半导体设备技术中心(普通合伙)持股35%、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持股30%。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软件销售。晶研半导体成立不足一年,暂无相关财务数据。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果虎先生担任其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有研半导体向关联方采购设备。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子公司与上述关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