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袁少颖,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4月至今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1年5月至今任有研硅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435.SZ)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飞扬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1901.HK)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了6次。本人作为董事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况
是否连
姓名 本年应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出 未亲自 东会的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参加会 次数
数
议
袁少颖 6 6 6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积极召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同时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8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14项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年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对需经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核的项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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