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6 19:41:21 股吧网页版
振华风光: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688439 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冯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冯伟女士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将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工董事的职责。
冯伟女士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冯伟女士,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8年6月至2023年12月担任成都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检委员((其间:2021年9月公司更名为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担任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4年6月至今担任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冯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伟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