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7:49:01 股吧网页版
智翔金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15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

本次节余金额为 13,798.75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347,283.84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29,140.14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6 月 15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币种:人民币

结项名称 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

结项时间 2026 年 1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 33,601.5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 20,733.04 万元

节 余募集 资金金额 13,798.75 万元
(注 1)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 补流,13,798.75 万元
途及相应金额

注 1:截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本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3,798.75 万元,该金额包含募
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本次该项目节余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待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账户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系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遵循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合理调度优化配置各项资源,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开展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综上所述,使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主要工作已完成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账户。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