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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翔金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耘通(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本人依托专业能力,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全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忠实履行勤勉义务,为完善公司治理作出了应有贡献。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耘通,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
师、法学博士、教授。2011 年 6 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2011 年 11 月至
今,任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4 月至今,任重庆康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2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 2026 年 3 月 2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股 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发生重大业务往来,亦未为其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处取得任何未披露的额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回避表决,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自参加会 大会次数


胡耘通 4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

2、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他人或缺席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仔细审阅了《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充分发挥了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
席参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报
告。2025 年 4 月 15 日,本人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所作的汇报。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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