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8:18:07 股吧网页版
磁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4 月 7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立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全体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提交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在2025 年度工作中,各审计委员会委员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深耕主营主业,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推进事业部制转型,提升经营质量,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