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5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五章 董事会......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8
第七章 监事会......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审计......43
第九章 通知......4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50
第十二章 附则......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苏州光格设备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4554649549N。
第三条 公司于2023年05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于2023年0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Agioe Technolog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3C,3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0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由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本章程的决议,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光明诚正,格物致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研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智能化监控系统及设备、隧道综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综合管廊监控系统及设备、管道光纤监测系统及设备、光纤传感系统及设备、工业测控系统及设备、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智能巡检分析系统及设备、工业自动化仪表及电子测量仪器、计算机集成系统及工业监控软件、云软件,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云计算科技、人工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市政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的安装、施工、维护和保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十八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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