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附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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