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捷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方贵、胡峪齐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455.SH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7号)同意注册,华海清科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212,29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8,924.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9,137.11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年 12 月 31日。
在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 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 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 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 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 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 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 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
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
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 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
则下的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 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
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
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 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
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 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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