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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1:48:08 股吧网页版
有研粉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鹏)

本人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研粉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研粉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夏鹏,男,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专业。近年曾任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履职过
程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6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
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
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通讯方式 委托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东会情况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夏鹏 14 10 4 0 0 否 5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充分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担任委员,并在审计委员会中担任
了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董专门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在
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
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密切关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过程及其执行情况,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内部审计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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