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岿)
本人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研粉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研粉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沈岿,男,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1998年9月至今在北京大学任教,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近年曾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履职过
程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6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
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
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 加 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通讯方式 委托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东大会情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况
沈岿 14 9 4 1 0 否 5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充分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担任委员,并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
了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董专门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工作规范。会前认证审阅议案资料,对存在的疑惑
和问题,主动向议题部门负责人员了解情况。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审慎决策,
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以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
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
在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过程及其执行情况,确保内部审计
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参加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关注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意见;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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