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美芯晟科技(北京)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1415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宏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联系方式:021-68801585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军峰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21号文”批准,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美芯晟”)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1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7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426.6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648.31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
2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
3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
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
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的违法违规事项。
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承诺等事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6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
7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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