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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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有
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仅为法
律适用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
区的法律法规)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
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发表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指派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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