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哈铁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3.58 元,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29,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31,974.5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1,068,025.4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230C000569 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实施主体
号 投资总额 总额
1 收购国铁印务有 33,824.14 32,270.12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限公司 100%股权 公司
红外探测器研发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2 及产业化项目 11,833.90 11,833.90 公司、上海哈威克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
3 天津武清检测试 13,096.62 13,096.62 天津哈威克科技有限公司
验中心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智能识
4 别终端产业化项 5,601.64 5,601.64 天津哈威克科技有限公司
目
合计 64,356.30 62,802.28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使用状况,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12 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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