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6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高级管理人员配置体系,提升公司经营决策与统筹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运营及人才储备情况,公司拟对《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拟将《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副总经理名额从四名修订为三至七名。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副总经理四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及 、副总经理三至七名、财务负责人一 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名及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聘。 或解聘。
公司财务负责人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公司财务负责人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再由公司董事会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再由公司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等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并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适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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