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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2 18:02:23 股吧网页版
芯联集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现芯联先锋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 4 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审批要求,公司拟为芯联先锋本次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期限匹配贷款期限,贷款结清之日起担保履行完毕。上述担保方式为第三方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芯联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4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4、法定代表人:赵奇

5、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限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44.85%的股权,绍兴富浙越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1.31%的股权,工融金投一号(绍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73%的股权,绍兴滨海新区芯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6.55%的股权,其他股东持有28.56%的股权。芯联先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3.31 2024.12.31

资产总额 14,321,002,342.55 14,305,016,584.46

负债总额 5,504,134,728.78 5,473,823,358.02

净资产 8,816,867,613.77 8,831,193,226.44

项目 2025.3.31 2024.12.31

营业收入 321,750,047.55 838,682,093.31

净利润 -239,846,081.78 -1,299,445,104.00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经天职国际审计

8、被担保方芯联先锋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芯联先锋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具体贷款事项由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申请,经与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
手续,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包括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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