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1,058,824 股(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前),并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7 月 8 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
发行股数 81,158,500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622,217,324 股,公司总股本由3,066,000,000 股增加至 3,688,217,32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265,797,8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8.5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22,419,52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1.4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
为公司控股股东 Canadian Solar Inc.,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
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295,485,72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3.01%,
将于 2026 年 6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人民币 5-10 亿元的区间范围内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5,077,212 股,并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
次 所 回 购 的 股 份 45,077,212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3,688,217,324 股 减 少 至
3,643,140,112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 Canadian Solar Inc.出具了如下承诺:
(1)《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特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特此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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