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6-017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期货期权业 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商品品
务交易品种 种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CNY70,000.00
交易金额 利金上限(单位: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CNY200,000.00
合约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外汇业务交 其他: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
易品种 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等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USD100,000(或等值人民币)
交易金额 利金上限(单位: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USD200,000.00
合约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业务操作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近年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期权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行业竞争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
2、交易金额
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单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客户及其相关方为对冲价格风险而支付的套期保值保证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使用期货、期权、衍生品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交易方式包括期货、场内期权、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等。
(3)交易场所:公司开展期货和场内期权业务的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公司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期货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业务。
5、交易期限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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