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阿特斯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阿特斯
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1,058,824 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575.29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27,792.86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募集资金净额为 572,782.43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801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7月8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 81,158,500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622,217,324股,公司总股本由 3,607,058,824 股增加至 3,688,217,324 股。获授权主承销商中国
7 月 11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833 号《验资报告》。
综上,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2,217,324 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90,661.2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815.7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62,845.46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余额
号 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进度(%)
1 年产10GW拉棒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100 -
2 阜宁10GW硅片项目 30,000.00 30,000.00 100 -
3 年产4GW高效太阳能光伏 70,000.00 70,000.00 100 -
电池项目
4 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 65,000.00 65,000.00 100 -
组件项目
5 嘉兴阿特斯光伏技术有限 15,000.00 15,000.00 100 -
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
6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120,000.00 120,000.00 100 -
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0,000.00 400,000.00 100 -
扬州阿特斯光电材料有限
7 公司年产14GW太阳能单 50,000.00 4,077.64 8.16 46,753.43
晶硅片项目
8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156,299.95 156,299.95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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