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拟与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
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4000 万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4000 万元
协议有效期 三 年
存款利率范围 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
务的挂牌利率
贷款利率范围 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
贷款利率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4993R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志军
注册资本 58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14 日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
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
经营范围 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
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
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
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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