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小敏)
2025 年,本人李小敏作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沟通并独立、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促进公司决策的公平合理性及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小敏,女,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副教授。1989 年 7 月至 2004 年 6月,就职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院会计系;1998 年 3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上海华长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2004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于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任教,现已退休。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李小敏 7 7 0 0 否 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依法合规,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未有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并按照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于必要时向公
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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