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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升股份: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券法》《中市公公司理准则《中公有企业、市公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准办》《中市海券法交易所科创板市公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律》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国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下称“容容诚))由原人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公内最早获从事券法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券法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民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合伙民 233 民,和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民,其华 856 民签署过券法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华公注册会计师审计 则《国其他职业规范,并结合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各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下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国现金流量。容诚出具了标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华,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国相关审计民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民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国评价方》、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准层国理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中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准水平、工作方案、民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国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国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中《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券法》《中市公公司理准则《中公有企业、市公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准办》《中市海券法交易所科创板市公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律》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国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国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国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华坚持下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国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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